
(吉隆坡9日讯)一名22岁女子控诉,她一年多前乘搭电召车时,因电召车司机鲁莽驾驶而遭遇严重车祸,她不仅右腿骨折,伤重昏迷6天,受伤的左眼如今更只剩下30%视力,留下后遗症。
此外,这名女子刘小姐的父亲刘建华(63岁)也称女儿遭遇车祸至今,警方却说案件未有任何进展,也未对付肇祸司机,令他们深感不满。
对此,他们已委托代表律师吴建南入禀吉隆坡法庭提出民事诉讼,并在今早召开新闻发布会,讲述事发经过。

刘小姐指出,她是在前年10月21日晚上召电召车服务,从朋友位于新街场的住处返家,她在上车后发觉司机鲁莽驾驶,坐在后座的她因车内不停摇晃觉得恐惧。
她说,她当时曾讯息告诉朋友诉说遭遇,随后轿车就已失控撞向左侧车道翻覆,导致她因伤重昏迷6天,更住院逾1个月后才出院。
她在新闻发布会中回忆起当时的恐怖经历时,数度哽咽地告诉在场记者说,她的左眼伤势严重,右腿也有骨折。
“虽然我在车祸半年后,接受物理治下已无需依赖拐杖正常行走,但是我的左眼如今只剩下不到30%的视力,这也导致我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上面临许多困扰。”
刘建华则指出,他曾数次向警方询问此案的调查进展,但警方说案情未有任何进展,也未逮捕或提控肇祸司机,至今仍无下文。
“我女儿和司机都送到吉隆坡中央医院接受治疗,但司机却不曾来探望过我女儿。”

对此,吴健南说,他们曾在陆路交通局网站上查询肇祸轿车车牌,发现车主不是该名电召车司机,而是另有其人,因此他们在去年6月电邮联系涉事电召车公司,要求提供司机资料但不果。
“电召车公司以个资法为由,拒绝透露涉事司机的个人讯息,而且之后却没有向当事人提出任何的赔偿和慰问。”
他说,他们也向陆路公共交通机构投诉,当局说肇祸司机的电召车账号已于车祸后7天被暂停,去年更是回复称无法联系到涉事的第三方为由,目前已结案。
他说,他对当局的说法感到不解及不满,质疑当局没有与警方沟通和了解情况,并斥责执法当局和警方在此案中的不作为。
“我们已针对此事,今日入禀吉隆坡民事法庭提起诉讼,起诉电召车司机、车主及涉事电召车公司,向他们索取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