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最近可谓大马儿童暴力问题的多事之秋!而且更令人瞩目和深感无奈的,涉及的儿童年龄越来越小,已非一般的标准18岁成年门槛所能比拟。
日前发生在柔佛州峇株巴辖的9岁儿童涉嫌致伤6岁弟弟案件就是一例,嫌犯连刑事法典第82条文所阐明的承担刑事责任最低年龄即10岁的门槛都不到。
根据即有的法律框架,即便该年幼儿童已犯下严重刑事罪行,即以利刀割伤弟弟分分钟足以致命的颈部。我们目前根本没有任何法令可以向他展开任何刑事提控,比之前那些超过10岁儿童嫌犯至少只是在儿童法令下享有司法程序隐私权,或在刑罚方面受限无法被判终身监禁或死刑。可谓更为严重!
更令人震惊的是,此案的案情据闻跟手机游戏的积分问题有关。这跟早前首相安华在白沙罗国中等系列校园刑事案件后,所宣布的其中一项提升校园案情措施,即考虑禁止16岁以下学生使用智能手机,可谓不谋而合。
智能手机是否是导致类似儿童刑事案件泛滥的主因?虽然没有掌握相关的科学研究数据,可以肯定的,相信大部分人尤其家长也会认同:
现代大部分儿童几乎已机不离手,甚至只要呱呱落地没多久就不离开手机,或至少其他它形式的电子产品如电视、电玩等。这些儿童因为比我们更早和更频密接触电子产品或线上平台,而变得更为早熟,或至少掌握更多资讯。
所以在这种新时代背景下,首先我认为大马政府必需尽速考虑采取以下修法步骤,加大改革力度:
效仿一些国家将现有的最低刑事责任承认年龄,从现有的10岁进一步下调到7或8岁,确保可以对相关儿童或家长起到基本的警惕或教育作用,最重要的是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安全包括校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