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虽然首相安华在真主字眼袜子风波延烧一星期后,终于发声呼吁各界停止争论并尽快平息此课题。但我只所能说,严重的伤害早已造成。
若我们的国家领导可以在这方面的危机处理,展现更为敏感和果断的能力,其实可以把有关伤害减到最低,而不是一味错过灭火的关键紧急时机后,才来后知后觉。
无可否认,在任何国家,宗教的确是一项敏感议题。在大马这个国度最令人遗憾的是,一旦任何争议议题与宗教敏感挂钩且被点燃,就会迅速被转移焦点,然后闹得满城风雨。等到风波落幕蓦然回首,才发现早已忘了原本的议题主轴,偏离了轨道。
在这起风波里,其实有谁真正买到有关袜子?乃至看到有关袜子?
问题是,根据我们严谨的司法推理原则,任何事实(FACT)的形成,必需建立在有证有据的基础上。而在这方面,虽然相关便利店和其供应商皆已出面澄清,有关争议性袜子其实是源自某中国厂商,在他们订购的大批袜子货品中,无意间穿插了14双,而他们也没有做好相关监管工作,导致有关袜子外流到某分行兜售。
俗语说冤有头,债有主,但如今许多执法单位乃至民间组织却一再大肆鞭挞已公开道歉的便利店公司和其供应商。
有多少人或单位会真正关心,有关始作俑者,即KK便利店相关供应商所指的中国入口厂商,为何会生产类似争议性袜子?中国的某些省份,不也拥有为数不少穆斯林吗?
针对类似问题的进一步调查,不是比搜查KK便利店是否有申请售卖酒精执照,或其供应商是否有遵守营业执照,来得更重要吗?
为何没有任何单位愿意秉持专业调查精神,跟有关中国制造商理性沟通并了解问题的真正始末和肇因?
其实首相也有说出一项重点,即事情已发生了,当局也已采取行动,不应过度惩罚做错事的人。
此番言论带出2项重要的法律原则:
1.任何刑罚理应跟所犯的罪行严重程度对称(APPORTION)
2.任何刑事罪行的构成,必需存有恶意动机(MENS REA)
既然有关商家和供应商已第一时间公开承认本身的无心之过、监管失职和诚心道歉,我认为有关当局理应根据相关法令包括刑事法典作出调查,并采取对称行动。
而其他非执法单位也不该无上限地自定“法律标准”,要求该商家必须作出什么形式的道歉方式才能彰显诚意,例如在各店面张挂道歉布条、向某些单位作出捐献,乃至杯葛等过激举措。
正如首相所言,我们不该继续为此课题争论不休。其实我们眼前的大课题还有很多,包括最切身和迫切的8%销售和服务税自本月初实施后,是否引发市场上的另一轮通胀,导致消费者雪上加霜?
在我们身边更值得当局迅速杯葛和取缔的真正无良奸商也正多的是,包括早前一些导致成千上万人民赔了血汗钱乃至棺材本的某大马直销公司、发展商、诈骗集团;以零工之名剥削草根劳工和餐饮业者的一些零工经济业者;以一些有的没的理由拒赔保客的不负责任保险公司等。可谓林林总总,不一而足。
但很遗憾的,这些商企至今却毫发无损,继续游走在我国的灰色法律地带包括房屋发展法令、反金字塔法令、劳工法令、金融服务法令、刑事法典等,即便遭到许多平民百姓受害者举报,依然没有受到有关当局的任何对付。